烟台银行被罚30万元: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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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。

  徐明文(时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)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负有责任,被监管警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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